问题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是否能够撤销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可在一定条件下撤销,向法院申请撤销。主要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可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的可撤销;以及其他法定事由等。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向法院申请撤销。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可以撤销;还有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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