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赠与合同公证后要如何撤销 |
释义 | 赠与合同公证后的撤销条件及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需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公证前的撤销权可在财产权转移前行使。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以上规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赠与合同公证后要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不能申请撤销,如果想撤销必须是在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时候才可以申请撤销,而且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公证后不可以随意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公证后不可以随意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赠与合同公证后的撤销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赠与人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撤销赠与。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公证后的撤销权是有一定限制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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