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辩护的种类及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式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辩护;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指定辩护指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式包括: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辩护;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指定辩护,指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而存在的。辩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法定辩护:指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被告人有权选择由自己或者由其委托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在选择辩护人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能力、道德标准等因素。 2.委托辩护:指被告人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作为辩护人。被告人在选择辩护人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能力、道德标准等因素,并与辩护人签订辩护协议。 3.指定辩护:指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对于一些特定的被告人(如盲人、聋哑人等),由于其无法自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辩诉分离:指在刑事诉讼中,控诉方和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相对独立的诉讼权利,控诉方可以在诉讼中自行辩护,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5.法律援助:指在被告人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时,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提起诉讼或者获得缓缴、减缓或者免除诉讼费用的制度。 这些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既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促进公正司法。 结语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式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辩护;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指定辩护指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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