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若行为人有向他人行贿的行为,若金额达到三万元的,即可以按照行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