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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卡第一次去医院怎么用
释义
    法律分析:
    医保卡第一次使用:
    一、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二、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三、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四、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五、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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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