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使用登录密码登录系统。点击“首页”常用功能中的“人员信息采集”。点击在“人员信息采集”表中找到的有错误需要修改的人员名单。如果单位人员较多,可以点击“展开查询条件”,通过“姓名”、“证件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等条件进行筛选查找。人员信息采集项目下,“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如果不符是不能通过验证的。如果“学历”、“职业”、“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等信息有错误是可以直接修改。同时,“是否雇员”、“是否特定行业”、“任职受雇日期”、“是否股东”等信息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修改完错误信息以后,点击“保存”。如果某人离职或者退休了,我们是不可以删除此人的,只能够将此人转为“非正常”,请点击“非正常”,然后“保存”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