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交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交纳保证金。我国刑事诉讼法将保证金制度纳入刑事诉讼领域,可以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履行义务,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金应为现金,由于我国沿海地区和内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应有所区别。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而且不应以保证金代替追缴赃款。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一、刑事拘留后如何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是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但是要注意: 1、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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