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离婚后房产如何分? |
释义 | 农村离婚房产分割有三种情形:婚前一方建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不用分割;婚前一方建房屋所欠的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房屋,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需平分。 法律分析 农村离婚房产分割可能涉及以下情况: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于婚前建造的房屋,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如果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但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婚前财产不是婚后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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