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担保的方式如下: 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2、抵押、质押,是指合同一方或第三方以其特定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证方式; 3、定金,指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货币以确保合同履行的保证方式; 4、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保障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