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罪 |
释义 | 我国刑法规定,以下四个条件,如果有一个或多个条件不能成立,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犯罪。第一、因为牟利,行为人在境内销售了特定的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或物品;第二、销售行为没有经过海关的批准;第三、没有对应该补缴却没有补缴的税额进行缴纳;第四、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需要补缴的税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一、使用假发票逃税达多少金额构成犯罪 使用假发票逃税达到五万元时,购成犯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购成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3、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免税和0税率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而免税则指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二是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而免税则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三、一般纳税人公司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公司以下项目可以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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