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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空置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释义
    物业服务费是根据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即使房子不住也需要交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无法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后者交纳物业费用时,业主也需承担连带交纳责任。对于已竣工但未出售或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
    法律分析
    如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拓展延伸
    房屋空置期间物业费如何处理?
    房屋空置期间物业费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地方政策和物业管理规定。在某些地区,房屋空置期间仍需要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仍在继续,例如保安、清洁等。而在其他地区,可能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决定是否免除物业费。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咨询机构,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另外,您也可以考虑将房屋出租或委托给专业的房屋管理公司,以减少空置期间的物业费负担。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房屋空置也不能拒绝缴纳。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具体处理方式可根据地方政策和物业管理规定而定。建议咨询当地物业管理机构或法律咨询机构以获取准确建议。考虑将房屋出租或委托给专业房屋管理公司,以减少空置期间的物业费负担。请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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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