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准备好开资金证明的资金,将资金打入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内. 2.如果开的是“时点”资金证明,资金入账后带着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到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的对公业务柜台,让银行柜台职员即时打印“时点”资金证明. 3.如果开的是“时段”资金证明,资金入账后隔天带着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到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的对公业务柜台,让银行柜台职员即时打印“时段”资金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