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案经过 我方当事人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360万元的转让款一直没有收到,还被对方连续骚扰恐吓,当事人在倍感无助的情况下寻求我的帮助,我成功地利用法律手段对抗对方的无赖行为。  undefined 首先,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催告对方及时付款,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于是,我先向对方邮寄了催告函,限对方3日内补齐股权转让款,但期限届满后对方还是不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我方已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接着又向对方发出合同解除函,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并行使法定解除权。双方之前签订的3份股权转让协议,自对方收到解除函时已彻底解除。 然后,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被告过错地不履行给付转让款的义务,给我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该责任并不能因为合同的解除而消灭。  案件结果 1、确认双方签订的3份股权转让协议书解除; 2、被告将其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律师建议 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方和是受让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受让方延迟债务履行,转让方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进行催告。如果其拒绝偿还,面对受让方的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