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申请要求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申请贷款需满足一年以上正常缴纳公积金且未提取或购房,需有购房合同、预付款,同意抵押房屋并办理公证。稳定职业和还款能力也是条件。注意事项包括按时存入还款账户、保持足够余额,提前还款需遵守不同银行的规定,自由还款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除了去开放商处办理房屋的后续手续以外,也要做好还款的相关事宜,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有: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对于提前还贷的申请,分以下几种情况: (1)若是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此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2)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可直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3)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或购房,需符合购房合同、预付款要求,并同意以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借款人还需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以及满足管理中心的其他条件。注意事项包括按时存入还款账户、确保卡内余额足够偿还贷款、提前还贷需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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