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属于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父母属于无监护能力的情况:父母犯罪之后被判刑的,属于无监护能力。父母自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也属于无监护能力。当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都没有监护能力时,法律规定应由由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