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私自买车挂她父母名下,离婚时丈夫能要求分割吗? |
释义 | 如果这些财产本来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汽车是婚前购得,或者婚后用个人财产购得。那么转给其母亲的行为只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和另一方无关。 如果这些财产本来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的这一行为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另一方的利益了。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不会使这些财产转变为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因为女方的转移财产行为,还可以在财产分割中,视情况予以少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总的来说,如果妻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车,则买的汽车也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主张赠与无效,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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