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原则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需协商或法院判决,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对于夫妻在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可通过书面约定明确,否则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准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准则是指在离婚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保护婚姻期间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能够合理分享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二是尊重夫妻双方的劳动贡献和经济能力,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收入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三是考虑到子女的利益,确保他们的生活和教育权益不受损害;四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一方通过非法手段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滥用诉讼程序等行为。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法律准则的遵循是确保公平、合理分配财产的重要保障。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是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处理。在分割过程中,应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并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若无约定则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准则是确保公平、合理分配财产,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尊重劳动贡献和经济能力,维护子女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民法典离婚房子归属问题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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