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后需支付的补偿金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1、需要支付。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的规定,有多种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此外,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还有其他情形下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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