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 公司的债务 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纳的,对公司的债务 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未实际缴纳认缴的出资的,需要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比如 公司注册资本 为100万,股东A认缴20万,实际缴纳15万,还有5万尚未缴纳,如果 公司有债务 且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股东A需要实缴缴纳出资以承担公司的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