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父亲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婚姻期间,父亲出资买房,应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父母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应提供证据并办理公证。若父母愿意出钱购买非婚房屋,属于子女一方所有,这应视为子女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姻期间,父亲出资购买房屋应被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其中一方,否则需要在赠与时提供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想要出资购买非婚房屋(例如投资房屋),且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被视为子女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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