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绿本房屋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绿本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政府应给予补助和奖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达成补偿协议,一方不履行义务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绿本的房子拆迁的赔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拆迁绿本房屋的赔偿程序和申请流程 拆迁绿本房屋的赔偿程序和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业主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接下来,相关部门会进行评估和核实,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业主需要签署赔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随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拆迁工作,并根据协议进行赔偿支付。最后,业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赔偿款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程序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业主在进行申请前咨询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绿本房屋的拆迁赔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同时,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拆迁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等事项达成补偿协议。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拆迁赔偿程序一般包括申请、评估核实、签署协议、拆迁和赔偿支付等步骤。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业主在申请前咨询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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