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1、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并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之后,承包人对该工程建设享有的优先权不得对抗消费者,即房屋买受人。2、如果买受人并没有付款,则,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同样,如果房屋过户登记完成,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权不能对抗房屋买受人。风险提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