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因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 如多次殴打他人的,可按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故意伤害未遂该怎样处罚 故意伤害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要求,故意伤害他人的,也是要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这里就要注意区分,故意伤害是否构成犯罪。在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后,通常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罚,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不过要是不构成犯罪,则往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做出处罚。二者情节不同,自然性质也不同,实际带来的后果也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