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对策略 |
释义 |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无论工作几天,都应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职工手册、奖励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等。劳动者也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合同内容及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损失。 法律分析 一、农民工干几天活不给工资怎么办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相关知识: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 (一)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符合申诉或起诉的受理条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未过。 其中劳动者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用人单位曾经向劳动者颁发的职工手册、培训手册等资料; (2)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各种奖励证明;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为其投保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该证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可以取得);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入门证”、“通行证”、“工作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者应当就劳动合同内容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对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报酬水平等条款)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应对自己所主张的,引起劳动合同关系订立和生效,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应当举证证明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自己受到的损失。比如劳动者应当证明自己被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退了,对辞退事实起码是要举证的。 (四)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即便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但从仲裁或诉讼策略角度,也应提交,防止用人单位提供伪证。 结语 在农民工干几天活不给工资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如果协调无果,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对劳动合同内容的主张。同时,用人单位也有责任提供证据,以防止提供虚假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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