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