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法是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的法。我国担保法已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日废止,其相关内容归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规定担保分为保证、质押、抵押、留置和定金,设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规范行为秩序,在实践中,该五种担保方式根据需要不同,可分别适用。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