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内容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内容依法讯问的人有义务如实答复,不得有隐瞒,不得有伪造,不得有歪曲,不得有转移话题,不得有打哈哈,更不得有以自由、身体、财产安全相威胁或者利诱行贿等手段阻止讯问人员或者谋求不实证言。 依法讯问需要注意事项: 1、询问地点可多样。询问重要的证人,如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也要告知清楚。 2、相关程序要规范。 询问重要的证人,如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也要告知清楚。 3、笔录内容要完整。 询问笔录应当现场制作,内容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首部包括询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地点,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要注意年龄必须写周岁,工作单位要用全称,家庭住址是现居住地。 笔录开头要记录程序性的内容,一是表明身份,二是告知权利义务。 正文部分要全面完整、准确清楚、主次得当,主要记录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经过、手段、原因、结果等。 尾部包括确认笔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对笔录并签名捺指印等; 4、合法权益要保障。 一是不得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收集证人证言。 二要严格遵守询问的时间要求。 综上所述,遵守法律可以保护我们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和自由。只有遵守法律,我们才能不受到非法侵害,不会被强制做出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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