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农场多少亩可以申请办理 |
释义 | 家庭农场需要50亩地左右。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而农场可以作为一个企业,由个人、家庭或社群所有和经营,或由联合体、公司所有和经营,农场的规模从数亩到上千公顷不等,在国外,一个农场的规模甚至有几万或几十万公顷。 小型农场一般多少亩 一般中小型的生态家庭农场面积有80亩、40亩、10亩三种规模。 但不同地区生态家庭农场规模也有所不同,如江西生态家庭农场面积70-150亩左右,浙江宁波生态家庭农场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上海松江生态家庭农场面积在100-150亩左右,湖北武汉生态家庭农场面积在15-500亩左右。 家庭农场注册流程 一、申报。 农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认定申请书; 2.农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情况等); 3.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4.从事养殖业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有关凭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签署意见,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形成审核意见。 四、评审。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五、公示。 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在县级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颁证。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备案。 县级需准备书面材料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专业农场成员要有出资清单;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家庭农场,须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法宝联想:中央法规 1 篇地方法规 3 篇司法案例 113 篇期刊 2 篇专题参考 1 篇本条变迁智能发现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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