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理流程:申请人带齐身份证、住所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寸2张等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现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表》;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按时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记得携带领取凭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