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集资,就是指以利润回报为手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一般的集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之后就挥霍或携款潜逃了的,就构成集资诈骗罪。比如,邓某宣传说自己要办一个养殖场,利润很高,但是缺少资金,所以向本乡群众集资,并承诺年底每个人都会获得高额利润。但是邓某在集资完了之后,就携款潜逃外地并将资金挥霍一空,那么邓某的行为就构成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将集资诈骗与一般的集资纠纷区分开来的方法。一般而言,集资纠纷只是借了钱之后没有还上引起的普通借贷纠纷,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则是行为人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不是打算用集资款赚钱来回报出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