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对公诉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与判断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公诉案件的证据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等内容。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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