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延长审查起诉会判缓刑吗 |
释义 | 延长审查起诉是否会判刑取决于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如果证据不确实充分,无论延长审查起诉多久,最终都不应当判决有罪。反之,只要案件确实充分,即使不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样可以实现定罪量刑。 一、批捕了改口供犯法吗 无论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中哪个阶段,改口供都不犯法。批捕了,改口供也不犯法。首先,只有被告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不能定罪。其次,被告人不认罪,或者没有被告人的口供,但其他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的,法院也会判决被告人有罪。所以,被告人是否认罪,是否改口供都不犯法。是否够罪,需要综合各类证据进行论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移送起诉时间 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案件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的时间,经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三、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 可以变更罪名批捕的。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