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包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如下: 1、招标人准备工作;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4、资格预审; 5、出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6、接收招标文件; 7、开标; 8、投标文件评审; 9、定标; 10、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11、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