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有效,通常需要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工地合同有效须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工地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写明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承包人保修责任。 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双方可以在合同通用条款基础上增加合同专用条款。另外,建筑施工合同的附件一般附有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以及工程招投标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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