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没公证怎么办理过户 |
释义 | 遗嘱没公证办理过户的流程如下: 1、先公证遗嘱,或请求法院确权判决。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遗嘱; 2、凭公证书或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遗产过户手续; 3、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办过户登记。 需要的材料: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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