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去向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民因婚姻、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一、原户籍:拿着原户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由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二、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第三、办理所需手续:一、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二、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移回工作单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