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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房屋处理问题
释义
    家暴离婚房屋处理原则:共同协商或诉诸法庭;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处理;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可按出资份额共有,评估后分配或竞价;夫妻约定对共同财产需符合法律规定;未经同意出售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共同所有房屋,第三人购买并登记后不予追回,但居住需要除外;擅自处分共同所有房屋造成损失,离婚时可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因家暴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处理如下:
    1、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是属于个人财产;
    3、而一方父母出资,因其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该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并且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婚后购房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
    4、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结语
    根据家暴离婚房产处理的相关规定,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对于存在家暴行为的一方,另一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而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处理,但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不动产,可按出资份额共有。在离婚时,可通过评估或竞价等方式进行分配。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应尊重,但若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权益,则无效。若一方未经同意出售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办理登记手续,法院通常不支持追回,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除外。如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可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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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