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纠纷|夫妻一方向小三转账,配偶能要回全部金额还是一半?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您可能有所了解,但是你知道吗,夫妻一方出轨向小三转账,配偶起诉返还全部金额还是一半? 在某城市,有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的名字叫做张某(女)和刘某(男)。他们在2019年1月10日结为连理,开始了他们的婚姻生活。然而,这个美好的家庭被刘某的不忠行为所破坏了。他与另一个女人,名叫丁某,开始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在某城市,有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的名字叫做张某(女)和刘某(男)。他们在2019年1月10日结为连理,开始了他们的婚姻生活。然而,这个美好的家庭被刘某的不忠行为所破坏了。他与另一个女人,名叫丁某,开始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在2021年和2022年,刘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丁某支付了一些钱款,这其中包括了“520”、“1314”等金额的款项,总计35749.99元。而丁某也通过同样的方式向刘某支付了“520”、“1314”等金额的款项,总计13085.78元。这一切,都在张某的不知情之下进行着。 当张某得知这一切后,她感到非常愤怒和伤心。她认为,这些款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被刘某赠予给丁某。因此,她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刘某赠与丁某22664.21元(35749.99元-13085.78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丁某将这些款项全部返还给她。 在庭审中,证据表明,刘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张某的财产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因此,被告丁某所取得的款项应该被返还。同时,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丁某全额返还所取得的财产,即22664.21元的款项。 在这个案件中,真相浮出水面,正义得以伸张。张某终于得到了她应该得到的公正对待,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也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评语:刘某的这种赠与行为既损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该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刘某赠与丁某的财产,属于张某、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在张某、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张某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只有在该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区分各自的份额。因此丁某应向张某全部返还受赠与的财产,而不是部分返还。 关注我,为您解疑答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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