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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思维意识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是真实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身真实意愿的表达。遗嘱人不受胁迫、欺骗,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过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无效;
    5、遗嘱人应当亲自向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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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