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房子签了合同想退房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签了购房协议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行退房。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房管局也备过案,但是房子还没有交付,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这个时候买房人想退房,可以先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退房的,签订退房协议。其中退房协议除了是确认退房外,还要对违约责任的划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详细说明。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并且买房人执意要退房的,可以正式书面通知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通知到对方,合同就已经解除了。开发商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解除后,双方还需要到房管局注销备案。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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