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拿着户口本去公安局还是当地派出所补办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与签发,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在年满16周岁后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法律分析 一般是去派出所补办,也可以到县公安局。《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拓展延伸 失而复得:如何重新获得身份证? 当不幸丢失身份证时,重新获得它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您应该尽快前往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办理挂失手续。随后,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户口本、照片、身份证明等。然后,根据所在地的规定,您可以选择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补办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务必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操作,并缴纳相应费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办理,您将会重新获得一张有效的身份证。记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是非常重要的,以免再次遭遇类似情况。 结语 当不幸丢失身份证时,重新获得它是至关重要的。您应尽快前往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以办理挂失手续。随后,准备必要材料如户口本、照片、身份证明等,根据规定前往公安局或派出所补办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请按工作人员指示操作,并缴纳费用。经一段时间办理,您将获得一张有效身份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非常重要,以免再次遭遇类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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