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的证据如何收集 |
释义 | 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实践中,导致夫妻分居的情况有很多,就包括常见的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居,当然,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也是很多的。那从法律上讲,究竟夫妻怎么样才算分居呢?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 一、分居证明如何取证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现实中夫妻分居该怎么证明才好 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的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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