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正确吗 |
释义 | 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公司应当以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以及议事机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一、股东会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吗 股东会能否直接撤销或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应区别处理:(一)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有权宣告此类决议无效。(二)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于该类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无权直接撤销或变更。(三)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是公司法确立的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有权予以撤销或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要求董事会自己撤销。(四)董事会超越职权范围所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在董事会的决议超出其职权范围时,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及最高决策机构的股东会有权进行追认、变更、废除或予以撤销。(五)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董事会决议。该类决议系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所形成的,股东会无权予以变更或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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