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法的首要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吸收了德国民法典等社会本位或者团体本位的立法思想,在适用领域方面,扩展为整个民事活动,除了合同领域,物权领域等其他民事领域也应遵循这一原则。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点如下: 1、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生活规范; 2、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3、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综上所述,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