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及待遇不同。医保针对病,个人需承担费用,而工伤保险针对因工受伤人员,按规定实报实销。享受条件和标准也不同,需进行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买工伤保险不影响享受工伤待遇,但用人单位需承担费用。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可同时报销。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法律分析 一、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1、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 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9项: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3项: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8)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9)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不买工伤保险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了吗?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只不过参保的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没有参保的由均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其实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如果属于工伤事故的话,用工伤保险已经报销了医疗费的情况下,就不可以再使用医疗保险报销了。参加工作以后,用人单位也有义务给员工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结语 医保和工伤保险的区别在于:医保针对的是疾病,个人需自负部分费用;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伤人员,医疗费用实报实销。享受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也不同。未参保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补缴费用,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总之,医保和工伤保险没有可比性,用人单位应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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