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租人作为抵押品的所有人,在租赁期间有责任保管抵押品。如果抵押品在租赁期间被盗窃、损坏,需要根据合同、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与交易目的相适应的义务。 2.《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保管抵押物的义务。 3.《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抵押品的保管责任,租赁期间如果出现抵押品被盗窃、损坏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如果抵押品被盗窃、损坏是由于租户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租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则出租人不需承担责任。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则需要参考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