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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物被盗后,能否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抵押物被盗,应及时报警,并向贷款机构通报情况,同时暂停抵押物的相关手续。若借款人已经支付了抵押物的贷款金额,则有权向贷款机构要求返还相应金额。如果贷款机构拒绝返还,则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十五条:抵押权人有权就其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但是,当抵押物被盗抢、毁损、灭失等情况影响债权实现时,抵押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债权人的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抵押权。
    2.《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对方的原因不能履行的,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其责任或者免责。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合同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当抵押物被盗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抵押权,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责任和免责。借款人有权向贷款机构要求返还相应金额,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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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