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权证书是统一颁发吗 |
释义 | 房产权证书是统一颁发。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发证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房产权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统一制作。 一、无产权的房产是否可以购买 无产权的房产一般不建议购买,因为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 二、户口与房产证的关系 户口与房产证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了房产证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 房屋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在贷款时是给银行吗 不动产登记证明在贷款时是给银行的。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房屋登记机构发给抵押权人的,用来证明已经设立抵押登记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抵押权人(银行)持有保管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如果贷款买房,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确定产权证的归宿。贷款买房办出不动产证后,开发商或银行会帮着你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完成后,有些银行只领取抵押登记证,不再押不动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一项物权制度,根据“不变不换”的原则,对各类需要办理变更产权归属的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不需要变更的不动产,依然还是使用原有的权属证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以下不动产均要进行产权归属登记:集体土地权、房屋所有权、森林权、农村耕地、林地等经营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域权、建设用地权、抵押权以及海域使用权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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