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值得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呢? |
释义 | 毋庸置疑,不动产权证书作为不动产权利凭证,是很有必要办理的。如果不予办理,对处分自己的不动产将带来诸多麻烦。而且,如果自己的不动产遭受损害,在救济上也是很麻烦甚至不充分的。 世界各国其实都有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只是称谓可能各不相同,其具体作用也不一定完全一样,但作为物权证明的功能却是大同小异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矛盾也日益增多,对不动产进行相应的保护,既能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同时也能维护社会稳定。总而言之,不动产权证书对我们的生活意义重大。 一、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质量上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二、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1、开放商的原因 (1)开放商未缴齐费用 开放商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没有将土地出让金缴纳齐全,或者是未缴纳建房所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开放商已将房屋或土地抵押 部分开放商在建房初期,因资金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土地或者是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且其抵押状态还未解除时,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是不能成功办理的。 (3)开放商建造的房屋验收不达标 开放商建造房屋有一定的建房标准,但若是建造时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没有完工竣工备案工作,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没有进行房屋验收,或者是房屋验收不达标,都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开发商破产或被取消建房资质 部分开放商因资金问题,已经破产,或者是因其他行为,其建房的资质已被取消,若是后期在进行建房,那么所建房屋将是不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5)开放商将房屋重复销售 部分不良开放商出于利益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将房屋重复销售,那么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产权将是不清晰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6)楼盘被查封或者限制交易 部分楼盘可能因为存在违法行为,会被相关部门查封,或者是限制交易,当购房者购买到这种房屋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将不能成功办理。此外,部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也可能是因为开放商不配合提供办证用的相关资料导致的。 2、购房者的原因 (1)未缴纳相关费用 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后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等情况,那么在办证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房屋面积出现误差 部分购房者在入住后,可能会存在违章搭建的情况,那么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的面积就会出现误差,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3)办证资料不合格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购房者提供很多的证明资料,若是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者是资料信息不正确,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4)代办证件的人员违规操作 部分人因为外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代交给他人进行办理,但若是代办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是进行违规操作,其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是不能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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