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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什么
释义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什么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2)如果离婚时,一方无住房的。
    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另一方可以在自己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居住权或所有权,帮助对方解决住房困难。解决对方生活困难的方式、数额、时间等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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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38:48